日前,市政府辦印發《石獅市促進旅游民宿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修訂)》(獅政辦規〔2025〕7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快促進我市旅游民宿高質量發展。市文體旅游局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旅游民宿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福建省旅游條例》《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等法律法規規定、行業標準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民宿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閩政辦〔2022〕3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公安部 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印發農家樂(民宿)建筑防火導則(試行)的通知》(建村〔2017〕50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新形勢下促進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激勵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3〕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二、目標任務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支持,規范有序、創新賦能,試點先行、示范帶動”的原則,以打造“500個旅游民宿床位、20家精品旅游民宿、1個旅游民宿聚集區”為總目標,注重盤活存量資源,將我市濱海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發展優勢、競爭優勢,全力推動旅游民宿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三、工作進展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民宿發展若干措施》(閩政辦〔2022〕36號)及《關于促進泉州市民宿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在《石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石獅市促進旅游民宿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獅政辦規〔2023〕11號)基礎上,參考省內民宿產業發達地區及周邊縣(市、區)相關政策,于2025年6月初擬《石獅市促進旅游民宿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修訂)(征求意見稿)》。2025年7月~8月,征求相關部門及各鎮(街道)意見2次、召開旅游民宿發展工作推進會2次。2025年10月,《石獅市促進旅游民宿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修訂)》經2025年市政府第11次常務會研究通過。
四、范圍期限
《實施意見》中所指旅游民宿開辦區域應位于旅游景區、歷史文化特色街區、旅游村鎮等旅游集聚區及周邊。文件自2025年11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5日止。
五、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包括總體要求、申辦條件和程序、主體責任、保障機制、其他五項內容。
(一)總體要求。該部分提出我市旅游民宿發展的總體目標。
?。ǘ┥贽k條件和程序。該部分明確了民宿的經營規模、房屋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衛生安全以及備案流程等內容。
在經營規模方面,本《實施意見》由“單幢房屋建筑層數不超過4層,建筑面積不超過800m2”放寬至“經營用客房不超過4層、建筑面積不超過800m2”;在房屋建筑安全方面,取消了強制要求進行房屋結構安全評估的規定;在消防安全方面,由原來的“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第三方鑒定機構對旅游民宿消防安全進行評估,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消防安全評估報告”放寬為“委托消防部門認證的第三方鑒定機構對旅游民宿消防安全進行預評估,根據預評估情況整改完成后,出具符合要求的消防安全評估報告”。在治安、衛生等方面,本《實施意見》也進行了適當放寬,更符合市場需求。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民宿發展若干措施》(閩政辦〔2022〕36號),我市依照實行承諾備案制,順應了市場主體的建議和呼聲,也更有利于民宿產業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三)主體責任。該部分明確了旅游民宿業主及經營管理者是旅游民宿的第一責任人,需負責旅游民宿經營管理的安全、衛生、環境等各項責任。
(四)保障機制。在深化組織協調方面作出要求;明確文旅、商務、公安、消防、住建、屬地等部門在民宿日常管理、監督、聯合檢查等方面的職責;對等級民宿和民宿集聚區予以補助、加大民宿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作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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